參選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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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準則適用於「香港創新企業家年度大獎」、「飛躍成就獎」、「科研應用獎」、「大灣區+獎」、「傑出ESG獎」及「最受歡迎獎」,以表揚傑出的創科企業家。候選人必須:

  1.  由個人/組織提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;
  2.  在香港註冊公司工作,主要從事任何與創新相關的初創或行業,例如技術、新興產業或研發新產品、服務和商業模式;
  3.  其業務主要集中及營運於香港和/或大灣區;及
  4.   為公司創始人/聯合創始人/擁有人/共同擁有人,並現擁有積極管理權,及公司產品和/或服務的知識產權和/或合法權利。

以下準則適用於「企業創新獎」及「生態圈促進獎」,以表揚有優秀科技創新表現的企業及家族業務。報名的機構/企業必須:

  1.  為香港/大灣區註冊機構/企業;
  2. 「企業創新獎」:在現有的業務上或家族企業中實踐科技創新,並透過在創新、科技、新興產業上的工作或研發帶來正面效益的新產品或服務,為香港或大灣區作出貢獻;
  3.  「生態圈促進獎」:為推動初創生態圈發展及作出貢獻,包括作為孵化器、加速器、天使投資、創業投資、私人股權投資、群眾募資、研究轉移及知識產權授權處/營運業務配對平台。

提名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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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提名日期:2022年5月20日
(經網上/電郵方式遞交,時間將以主辦機構伺服器之時間為準;經郵寄方式遞交,日期將以郵戳為準。逾期遞交將不獲受理。)

  • 所有獎項提名及報名費用全免,接受公開報名參與。 點擊 “立即報名” 頁面提名候選人, 成功報名之候選人將會收到確認電郵。
  • 提名表格需由提名人與候選人聯署作實,經填簽的提名表格連同佐證文件於提名截止日期前經網上/電郵/郵寄方式呈交工總。
  • 評審委員會成員及主辦機構職員不得提名候選人或被提名參選。
  • 提名人可提名多位候選人。 每提名一人,請填寫一份提名表格。

候選人應提交下列資料及佐證文件,以供審查:

  • 候選人身份證副本
  • 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
  • 公司簡介及/或年報及

提名人和候選人提交的資料,將會交由甄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作評選之用。 因此,所提供的資料越詳盡,對評審工作越有利。

所有提交的資料將嚴加保密,只供甄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作評選之用,並只在候選人當選後摘取適當部分公布。

獎項類別及評選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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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創新企業家年度大獎
  • 成功實踐願景及業務的初創企業;
  • 在工業及創科界為被受認可的代表人物;
  • 其業務由創辦人營運;
  •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    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
25% 增長 | 穩健性 | 擴展性
20% 對社會的影響
15% 成功紀錄及故事
15%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
飛躍成就獎
  • 於過往3年複合年均增長率(CAGR)錄得最少30%的增長;
  • 充分展現領導力以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業務及強大的團隊;
  •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    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
25%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
20%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
15% 成功紀錄及故事
15%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
科研應用獎
  • 創新概念必須來自學術機構的研究;
  • 必須證明該學術機構的參與部分;
  • 必須充分展示研究轉移於應用上;
  •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    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
25%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
20%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
15% 成功紀錄及故事
15%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
大灣區+獎
  • 充分展示有重大的業務於大灣區或國際市場上發展;
  • 須為2015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7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    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
25%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
20%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
15% 成功紀錄及故事
15%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
傑出ESG獎
  • 業務必須實踐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;
  • 必須從環境保護、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為社會帶來益處;
  • 須為2015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7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    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
25%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
20% 在社會責任、環境保護及公司治理方面的正面影響
15% 成功紀錄及故事
15%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
企業創新獎
  • 機構/企業須在現有的業務上或家族企業中實踐科技創新;
  • 透過在創新、科技、新興產業上的工作或研發帶來正面效益的新產品或服務,為香港或大灣區作出貢獻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
25%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
20%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
15% 成功紀錄及故事
15%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
生態圈促進獎
  • 推動初創生態圈發展及作出貢獻的機構/企業,包括孵化器、加速器、天使投資、創業投資、私人股權投資、群眾募資、研究轉移及知識產權授權處、業務配對平台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為初創公司提供
不同的價值主張及廣泛的支持
25% 已促進及完成的業務配對數目
25% 已配對、委托或投資的基金總額
25% 投資組合公司的表現(投資對象、「孵化器」及「加速器」)
最受歡迎獎
  • 得獎者將透過網上公開投票方式選出;
  •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    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
比重 評選標準
25%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
25%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
20%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
15% 成功紀錄及故事
15%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

評審過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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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選

所有提名會經甄選委員會審查後再推薦予評審委員會考慮。

決選

決選日期:2022年9月 1日

只有甄選委員會推薦之候選人,方能進入決選,主辦機構將以書面通知進入決選之候選人有關決選面談的安排。入圍決選之候選人必須出席決選面談方能取得獲獎資格。 每個獎項均會選出一位得獎者。

網上投票

最受歡迎獎的得獎入圍名單將於本網站宣佈, 並於決選後接受公開投票。

頒獎

頒獎典禮日期:2023年2月14日

主辦機構將向得獎者索取進一步資料作宣傳之用。 得獎者及提名人必須親身出席頒獎典禮 以領受獎項及紀念品。 倘得獎者獲多位提名人提名,則紀念品將頒贈給最先將提名表格送交主辦單位的一位提名人。

備註

主辦機構、甄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就「香港創新企業家獎」各有關事項所作的一切決定均為最終決定,並對該等事項具有約束力。 主辦機構可憑其絕對酌情權修改評選規則和準則。 主辦機構亦有權收回或撤銷任何已設及已頒發的獎項。

重要日期和活動

2022年4月6日 – 開始提名
2022年5月20日 – 截止提名
2022年9月1日 – 決選
2023年2月14日 – 頒獎典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