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選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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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準則適用於「香港創新企業家年度大獎」、「飛躍成就獎」、「科研應用獎」、「大灣區+獎」、「傑出ESG獎」及「最受歡迎獎」,以表揚傑出的創科企業家。候選人必須:
- 由個人/組織提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;
- 在香港註冊公司工作,主要從事任何與創新相關的初創或行業,例如技術、新興產業或研發新產品、服務和商業模式;
- 其業務主要集中及營運於香港和/或大灣區;及
- 為公司創始人/聯合創始人/擁有人/共同擁有人,並現擁有積極管理權,及公司產品和/或服務的知識產權和/或合法權利。
以下準則適用於「企業創新獎」及「生態圈促進獎」,以表揚有優秀科技創新表現的企業及家族業務。報名的機構/企業必須:
- 為香港/大灣區註冊機構/企業;
- 「企業創新獎」:在現有的業務上或家族企業中實踐科技創新,並透過在創新、科技、新興產業上的工作或研發帶來正面效益的新產品或服務,為香港或大灣區作出貢獻;
- 「生態圈促進獎」:為推動初創生態圈發展及作出貢獻,包括作為孵化器、加速器、天使投資、創業投資、私人股權投資、群眾募資、研究轉移及知識產權授權處/營運業務配對平台。
提名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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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提名日期:2022年5月20日
(經網上/電郵方式遞交,時間將以主辦機構伺服器之時間為準;經郵寄方式遞交,日期將以郵戳為準。逾期遞交將不獲受理。)
- 所有獎項提名及報名費用全免,接受公開報名參與。 點擊 “立即報名” 頁面提名候選人, 成功報名之候選人將會收到確認電郵。
- 提名表格需由提名人與候選人聯署作實,經填簽的提名表格連同佐證文件於提名截止日期前經網上/電郵/郵寄方式呈交工總。
- 評審委員會成員及主辦機構職員不得提名候選人或被提名參選。
- 提名人可提名多位候選人。 每提名一人,請填寫一份提名表格。
候選人應提交下列資料及佐證文件,以供審查:
- 候選人身份證副本
- 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
- 公司簡介及/或年報及
提名人和候選人提交的資料,將會交由甄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作評選之用。 因此,所提供的資料越詳盡,對評審工作越有利。
所有提交的資料將嚴加保密,只供甄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作評選之用,並只在候選人當選後摘取適當部分公布。
獎項類別及評選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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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創新企業家年度大獎
- 成功實踐願景及業務的初創企業;
- 在工業及創科界為被受認可的代表人物;
- 其業務由創辦人營運;
-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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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 |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 |
25% | 增長 | 穩健性 | 擴展性 |
20% | 對社會的影響 |
15% | 成功紀錄及故事 |
15% |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 |

飛躍成就獎
- 於過往3年複合年均增長率(CAGR)錄得最少30%的增長;
- 充分展現領導力以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業務及強大的團隊;
-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---|---|
25% |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 |
25% |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 |
20% |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 |
15% | 成功紀錄及故事 |
15% |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 |

科研應用獎
- 創新概念必須來自學術機構的研究;
- 必須證明該學術機構的參與部分;
- 必須充分展示研究轉移於應用上;
-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---|---|
25% |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 |
25% |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 |
20% |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 |
15% | 成功紀錄及故事 |
15% |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 |

大灣區+獎
- 充分展示有重大的業務於大灣區或國際市場上發展;
- 須為2015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7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---|---|
25% |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 |
25% |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 |
20% |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 |
15% | 成功紀錄及故事 |
15% |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 |

傑出ESG獎
- 業務必須實踐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;
- 必須從環境保護、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為社會帶來益處;
- 須為2015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7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---|---|
25% |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 |
25% |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 |
20% | 在社會責任、環境保護及公司治理方面的正面影響 |
15% | 成功紀錄及故事 |
15% |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 |

企業創新獎
- 機構/企業須在現有的業務上或家族企業中實踐科技創新;
- 透過在創新、科技、新興產業上的工作或研發帶來正面效益的新產品或服務,為香港或大灣區作出貢獻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---|---|
25% |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 |
25% |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 |
20% |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 |
15% | 成功紀錄及故事 |
15% |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 |

生態圈促進獎
- 推動初創生態圈發展及作出貢獻的機構/企業,包括孵化器、加速器、天使投資、創業投資、私人股權投資、群眾募資、研究轉移及知識產權授權處、業務配對平台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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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 | 為初創公司提供 不同的價值主張及廣泛的支持 |
25% | 已促進及完成的業務配對數目 |
25% | 已配對、委托或投資的基金總額 |
25% | 投資組合公司的表現(投資對象、「孵化器」及「加速器」) |

最受歡迎獎
- 得獎者將透過網上公開投票方式選出;
- 須為2017年或之後於香港註冊營業的公司,即成立5年*或以下穩健營運的公司
*以公司註冊證書(只適用於註冊有限公司)或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(只適用於非註冊有限公司)所示的企業成立日期為準。
比重 | 評選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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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 | 科技創新 | 創造性 | 突破性 |
25% | 業績表現 | 穩健性 | 擴展性 |
20% | 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 |
15% | 成功紀錄及故事 |
15% | 地區性(如大灣區)及國際性的增長潛力 |
評審過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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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選
所有提名會經甄選委員會審查後再推薦予評審委員會考慮。
決選
決選日期:2022年9月 1日
只有甄選委員會推薦之候選人,方能進入決選,主辦機構將以書面通知進入決選之候選人有關決選面談的安排。入圍決選之候選人必須出席決選面談方能取得獲獎資格。 每個獎項均會選出一位得獎者。
網上投票
最受歡迎獎的得獎入圍名單將於本網站宣佈, 並於決選後接受公開投票。
頒獎
頒獎典禮日期:2023年2月14日
主辦機構將向得獎者索取進一步資料作宣傳之用。 得獎者及提名人必須親身出席頒獎典禮 以領受獎項及紀念品。 倘得獎者獲多位提名人提名,則紀念品將頒贈給最先將提名表格送交主辦單位的一位提名人。
備註
主辦機構、甄選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就「香港創新企業家獎」各有關事項所作的一切決定均為最終決定,並對該等事項具有約束力。 主辦機構可憑其絕對酌情權修改評選規則和準則。 主辦機構亦有權收回或撤銷任何已設及已頒發的獎項。
重要日期和活動
2022年4月6日 – 開始提名
2022年5月20日 – 截止提名
2022年9月1日 – 決選
2023年2月14日 – 頒獎典禮